中國網財經11月4日訊(記者 王子奇)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近期發布的《行政處罰公開情況》顯示,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45條規定被處罰。
天眼查顯示,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地格林物業”)是北京金地遠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金地遠景的控股股東是金地集團。
看起來,金地格林物業是被罰的“常客”。2018年,金地格林物業曾被處罰3次。2018年9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布的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16年3月以來,金地格林物業先後招用17名無保安員證人員並派駐到朝陽區金地國際花園小區物業服務項目保安隊擔任保安員,其中龔野未滿18周歲。金地格林物業招用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違反了《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18年3月和4月,金地格林物業先後被罰,原因分別是二次供水過程水質消毒設備沒有正常運轉和未制作並留存禁止吸煙檢查工作相關記錄且拒不改正。
今年7月底,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6月“12345”市民熱線物業類訴求量排前30名的住宅小區及物業服務企業名單,通州永順金地格林小區榜上有名,涉及到的被投訴物業公司是金地格林物業。
(責任編輯:胡靖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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