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海藍控股(02278-HK)公布,於2019年10月16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出的決定書作出其行政判決。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對行政訴訟提起的上訴敗訴,並撤銷海口市人民政府就無償收回二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發出的決定書。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決為終審判決。
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為2018年1月25日及2018年1月3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收到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出有關因南海翔龍未有按時開發建設二期而無償收回該宗土地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決定書;該公司日期為2018年6月26日的公告,內容有關該集團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該公司日期為2019年1月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海口市法院就行政訴訟作出的行政判決;及該公司日期為2019年2月26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收到海口市法院的上訴通知,載述海口市人民政府已對海口市法院對行政訴訟作出的行政判決提起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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