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14日訊 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公示公告,公開披露了“深圳市綠洲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源分店銷售假藥案”,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鵬局罰款40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該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三條,生産、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産、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産、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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