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油能源(01251-HK)公佈,就此前香港會計師公會轄下一紀律委員會於2019年8月29日對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胡國強作出的頒令。
根據該公會於2019年10月9日發佈的新聞稿,該委員會因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及胡國強就一家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期間及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核數師意見時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該公會頒佈的專業準則,對他等作出譴責,併命令該會計師事務所及胡國強須分别繳付罰款35萬港元及10萬港元。
此外,該會計師事務所及胡國強被命令須共同繳付紀律程序費用共計18.47萬港元。根據頒令的内容,胡國強併無被指控或被發現涉及欺詐或不誠實行為,該公司董事會認為該頒令對胡國強繼續履行其作為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務的能力不會造成影響。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