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於日期為2019年9月25日之公告刊發後,該公司已接獲代表Sino Charm的法律顧問的呈請副本,呈請已於2019年9月26日交回並由法院登記處註明日期,呈請將於2019年10月25日上午九時三十分(百慕大時間)在法院聆訊。該公司已委聘其百慕大法律顧問,並將積極抗辯。
昨日止,呈請並無對公司的日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166(1)條規定,於法院下達清盤令後,公司財產的任何處置(包括訴訟中的事情及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成員身份變更,除非法院另有指令,否則在清盤開始後作出均屬無效。清盤被視為在提出清盤呈請時開始。該公司有意盡快就轉讓其股份取得認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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