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並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進一步完善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便利結售匯數據報送。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統一境內外金融機構主體分類。將境外金融機構主體分類由“外資機構”調整至“金融機構”。簡化統計要求,允許銀行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貨幣折算原則、取整方式等部分日常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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