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融信中國(03301-HK)公布,該公司作為借款人於2019年9月23日與包括Rongda Company Limited及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融泰有限公司並為原擔保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友銀行有限公司作為授權牽頭安排行;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作為協調人、代理及抵押受託人訂立融資協議,據此,原貸款人已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額為8.155億港元的雙幣種定期貸款融資,期限為自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個月。
根據融資協議,倘出現以下情況則構成違約事件:歐宗洪、其配偶及歐氏家族信託(為歐宗洪的兒子歐國飛作為委託人)成立、歐先生為保護人及TMF(Cayman) Ltd.為受託人的全權信託不再為借款人的單一最大股東;擁有借款人已發行股份至少51%;或維持對借款人的控制權;及歐先生不再留任或繼續擔任董事會主席。倘出現違約事件,貸款融資項下的承諾或會終止,且全部或部分貸款連同已產生的利息可能成為即時到期應付及╱或全部或部分貸款可能成為須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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