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月发出修订《上市规则》的谘询文件,当中包括豁免公司秘书必须取得本港专业资格的要求。港交所的建议,主要为内地企业打开方便之门,但却触怒了本港的专业团体。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炮轰港交所,直斥港交所的建议不能接受,有如质疑专业人士的价值,“火药味”之浓,在近年谘询过程之中罕见。
根据港交所的建议,假若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经营,而董事局又提出有关人士适合担任公司秘书的原因,则港交所便会给予最长3年的过渡期,期间没有本港专业资格的人士,可以在另一名合资格人士的协助之下,出任公司秘书。在过渡期完结之后,有关人士或会被视为取得足够经验,因而可以独当一面,成为本港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修改后豁免势变成常规
现时要成为公司秘书,必须是会计师、律师或者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会员。不过,港交所以往亦经常向内地企业发出豁免,容许这些企业聘用没有本港专业资格的人士出任公司秘书。在修改《上市规则》之后,这类豁免便会变成常规。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回应港交所谘询文件时指出,本港的合规要求愈来愈复杂,不应该由没有专业资格的人士担任公司秘书,公会不单反对修改《上市规则》,亦认为港交所不应该继续发出豁免,就算有个别人士获得豁免,也应视为例外情况,而不是作为一般原则看待。公会又认为,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否在本港,与应否豁免专业资格要求无关。至于最多3年的过渡期,亦不足以让没有专业资格的人士取得足够培训。
公会又指,如果港交所的建议落实,不禁令人质疑为何要成为专业人士。
公共专业联盟财经政策发言人甄文星认为,让没有专业资格人士“边做边学”,他们所了解的范围有限,不能取代传统的读书考试培训方式。
甄文星建议,内地或者外地公司可以把公司秘书的工作,外判给由本港专业人士组成的公司秘书服务商,既有弹性,又可以维持专业水平。
上市公司商会行政总裁黄明伟则认为,港交所的建议,只是把以往给予豁免的惯常做法,写入 《上市规则》之内,相信不会影响公司管治水平。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主要论点
随着港交所不断改进监管制度,合规要求愈来愈复杂,公司秘书的工作更具挑战性,不应该由没有专业资格的人士担任。
即使豁免部分人士的专业资格要求,也只属例外情况,而不应该成为一般原则。
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论是否在本港,都应该遵守相同的规则,因此都必须聘用有专业资格的公司秘书。
港交所给予不合资格人士三年过渡期,期间让他们与合资格人士共同担任秘书工作,并不足以让他们取得足够训练。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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