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瑞年國際(02010-HK)公布,該公司已於2019年9月6日接獲兩個第三債務人暫准命令。第三債務人命令涉及有關指稱申索總金額3,216,203.65港元的傳訊令狀,其中包括以下各項的總額3,165,000.00港元,連同其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24日按年利率8.125%計算及之後於付款前按判決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如該公司日期為2019年7月22日的公告所述,截至2019年8月2日裁決3,216,203.65港元的固定成本11,045.00港元。
第三債務人命令的聆訊被安排於2019年10月3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進行內庭聆訊,其中聆訊方包括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判定債權人及該公司作為判定債務人。
第三債務人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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