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2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等重點產品,建立健全以產品編碼管理為手段的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
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要按照鼓勵創新原則,留足發展空間,同時堅守質量和安全底線,嚴禁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加強對新生事物發展規律研究,分類量身定制監管規則和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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