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同得仕(集團)(00518-HK)就可能出售深圳工廈作進一步公布,該公司並無就可能出售事項與潛在買方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因此,諒解備忘錄終止,排他期於2019年9月9日屆滿。儘管排他期屆滿,但該公司與潛在買方之間就可能出售事項進行的商業磋商仍在進行中。該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就可能出售事項另行刊發公告。
同得仕於今年7月公布,其與潛在買方訂立諒解備忘錄,內容有關該公司建議出售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昇陽(海外)之全部股份。根據諒解備忘錄,潛在買方已向由集團及潛在買方共同控制下的銀行賬戶支付可退還誠意金1000萬人民幣。
昇陽(海外)持有一座名為「同得仕大廈」的工業大廈,位於中國深圳福田區北環路市政二號路,該工業大廈乃建於工業用地上,總建築面積約為11,033平方米,佔地面積約為4,31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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