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發佈研報指出,去年12月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會議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以後年度,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内,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包括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授權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預計提前下發2020年專項債和一般債規模分别為1.29萬億和5580億,到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即可開始使用。
研報指,拓寬專項債用作資本金項目使用範圍,由原來4大領域拓寬至鐵路、收費公路、幹線機場、内河航電樞紐和港口、城市停車場、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城鄉電網、水利、城鎮污水垃圾處理、供水10大領域。該行預計專項債用於基建的比例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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