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證監會已完成對24家申請申請主板、中小板、創業板IPO企業的現場檢查工作。分類處理主要包括,一是將一家企業移動稽查部門,該企業涉嫌存在大額體外收入與體外成本未入賬等情況,二是對一家企業出具警示函,三是其他企業內部控制與會計核算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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