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星亞控股(08293-HK)公布,於2019年8月28日,該公司接獲作為呈請人的劉新生提交的呈請,尋求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頒令,將該公司清盤。針對該公司提出呈請是因為該公司未能結付一筆金額為1200萬港元之款項,據指稱,該款項為該公司結欠楊俊偉及執行董事王春陽的貸款總金額,而相關貸款據稱已轉讓予呈請人。清盤呈請將於2019年10月23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高等法院聆訊。該公司將就此尋求法律意見。該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根據GEM上市規則另行發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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