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603157-CN)8月16日晚間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業績預減公告,預計2018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2017年度減少4.59億元左右,同比下降約92%,並在風險提示部分披露“公司不存在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2019年3月23日,公司披露2018年度業績預減更正暨業績快報公告,預計2018年度實現凈利潤-1.56億元。2019 年3月29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2018年度實現凈利潤-1.6億元。
上海證監局認為,公司2019年1月31日業績預告中披露的凈利潤與實際業績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對業績由盈轉虧做出充分的風險提示,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充分、不完整。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海證監局表示,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覆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覆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公司表示,高度重視警示函所提出的問題,將加強內部控制管理,並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中證網訊 記者 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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