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發改委印發《關於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中長期交易可以實物合同、差價合同等一種或多種形式簽訂。中長期雙邊交易形成的電量合同,可由交易雙方自行分解為分時曲線。中長期交易實物合同,其分解曲線應在滿足電網安全約束的前提下予以執行。對於優先發電、優先購電,根據市場建設進展納入中長期交易。推動形成中長期交易價格與現貨市場價格科學合理的互動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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