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6日表示,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披露情況總體較好,但仍存商譽初始確認虛高,商譽減值不規范披露不充分,合併報表范圍確定不適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不完整、前後矛盾,與年報不一致等問題。
上市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應高度重視相關問題,及時發現並改正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錯誤,穩妥做好年報披露工作。下一步,證監會將做好以下工作,包括整理年報審閱中發現的問題線索,進一步了解情況;收集系統內一切會計監管發現的問題,組織協調會;對於執行中有爭議的財務信披爭議問題,盡快形成監管口徑;持續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形成監管指導報告;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控制的內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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