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廣東省耕地佔用稅適用稅額的決定》25日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自今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施行之日起,廣東省將適用新的耕地佔用稅稅額標準,共有5種適用稅額,分别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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