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持有的安樂工程(01977-HK),於7月12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對於有媒體報道提及鄭若驊被當作在安樂工程中持有的權益,安樂工程表示,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僅就上市證券的披露而言,任何人士的配偶如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則該名人士亦被當作持有該權益。依據上述規定,一份就鄭若驊被當作持有權益的權益披露表格,已於7月22日提交。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透過信託基金持有安樂工程63.48%股份,以昨日收市價計,有關股份市值約11.1億元,公司個多星期前在港交所主板掛牌。
安樂工程發出聲明,本周一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提交一份關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在公司權益的權益披露表格,鄭若驊被當作持有有關權益。
聲明提到,儘管已提交當作持有權益的表格,鄭若驊在公司任何股份中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權或實益或財務權益,鄭若驊概無任何股息權、表決權或處置權。
鄭若驊新聞秘書回應,律政司司長作為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每年均會就個人利益作出申報,包括每間公司的實益股份,鄭若驊在安樂工程並沒有實益股份,換言之,亦沒有實際利益,因此不需要作出申報。
本身是會計師的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常務副會長盧華基表示,夫婦被視為一致行動人士,一般而言未必需要披露配偶姓名,但認為公司處理不少政府工程,加上鄭若驊作為公眾人士,應主動作出更多披露,以提升公司管治水平,減低股東及公眾疑慮。
盧華基說,若披露不足夠,市場擔憂存在關連交易、競爭性業務問題,甚至有潛在利益衝突。他強調,港交所有嚴格及清晰披露要求,一旦違反上市規則,交易所亦會調查及有執法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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