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彩虹新能源(00438-HK)公布,該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合肥光伏(賣方)與隆基集團若幹全資附屬公司(買方)於2019年7月3日就供應及銷售合計6850萬平方米光伏玻璃訂立銷售協議,預估合同總金額約人民幣18億元(含稅),有效期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告指,簽訂銷售協議符合該公司的發展戰略與經營計劃,亦有助於該公司把握市場趨勢。隆基集團作為全球光伏企業領導品牌之一,與其合作有助於銷售及推廣該公司的光伏玻璃產品、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市場的份額及行業地位、促進公司的經營業績,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隆基集團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601012-CN),主要從事單晶矽棒、矽片、電池和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電池電站的開發業務。買方為隆基集團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太陽能單晶電池及組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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