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全通(00633-HK)發佈公告,於2019年6月27日,公司(第一被告)、執行董事陳元明(第二被告)及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中國全通科學與工程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第三被告)接獲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發的傳訊令狀,乃由原告Prosper Talent Limited對該等被告發出。
根據傳訊令狀隨附申索註明,原告、公司及陳元明所訂立的一項票據購買協議項下為數9538.32萬美元的款項已經到期及尚未償還,而有關款項以陳元明訂立的個人擔保以及中國全通科技發展就原告的利益而訂立的抵押轉讓作抵押。
原告要求申索:為數9538.32萬美元(或付款時等值港元)款項;進一步利息;開支;及進一步或其他濟助。該等被告現正就上述訴訟尋求法律意見,併將儘力捍衛立場。公司將於適當時候發出進一步公告,以知會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有關上述申索任何重大進展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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