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關於開展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業務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並於6月2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3日。
所謂到期違約,是指在債券發行文件中約定的到期兌付日,發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債券本金或利息,以及因破產等法定或約定原因,導致債券提前到期且發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債券本金或利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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