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印發《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通知指出,涼山州、怒江州、臨夏州公路建設項目,國家高速公路按項目建安費50%執行,普通國道按項目建安費100%執行,建製村通硬化路按70萬元/公里標準執行。採用PPP的政府收費公路項目,通過資本金註入和投資補助安排的車輛購置稅資金以所在地區政府收費(還債)方式建設的項目補助標準為上限。將復線改造和電氣化改造等擴能改造類港口集疏運鐵路項目納入車購稅補助範圍,補助標準參照單線鐵路,併按照項目總投資的20%進行上限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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