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董事會收到一份由一名公司的主要股東(要求人)根據公司細則作出日期為2019年6月3日的書面要求,要求人於要求通知內要求董事會召開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藉此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普通決議案:1.罷免陳炳炎作為執行董事及擔任公司任何董事會委員會之任何職位,自股東特別大會日期起生效。2. 罷免滕越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股東特別大會日期起生效。要求人並無於要求通知內交待建議罷免董事之理由。
於要求通知送達之日,據公司所悉,要求人實益擁有7.92億股,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6.09%的股份權益。
董事會現正就應採取之適當行動尋求意見。待該要求通知取得必要意見後,董事會將處理要求通知所載事項,並於適當情況下,將一份載有(其中包括)要求通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之詳情的通函,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委任表格適時寄發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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