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朗生醫藥(00503-HK)公布,董事會已收到該公司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李晉頤的通知,李先生作為國泰國際控股(一家倫敦證券交易所高級上市公司)的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發出的決定通知,因為FCA認定國泰違反上市原則1,披露和透明度第2條規則和高級上市原則6及上市原則2,李先生因作為國泰的行政總裁而和此違規行為有關。
FCA發現國泰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12月29日期間未能對國泰如何準備其預期的年終財務業績預測及國泰如何根據市場預期監測其預期的年終財務業績,採取合理步驟建立和維持適當的內部程式,系統和控制措施,以使其能夠遵守作為上市公司的義務。
此外,FCA發現在2015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29日期間,國泰未能儘快向市場披露有關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預期業績的內幕消息;及於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8月16日期間, FCA就上述於2015年作出之行為向國泰要求提供資料,雖非故意誤導(此點FCA是認同),但國泰在沒有解釋下提供了和要求不符的資料。FCA已經對國泰罰款411,000英鎊及對李先生罰款214,300英鎊。國泰及李先生對FCA的決定持保留意見,國泰董事會在徵詢法律顧問的意見後,將決定是否向上級法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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