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建設銀行(00939-HK)公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聯合對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接管的公告,中國銀保監會決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並成立包商銀行接管組。
建設銀行接受接管組委託,託管包商銀行業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一、被託管銀行情況包商銀行於1998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前身為包頭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更名為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設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二、託管期限2019年5月24日起,託管期限為一年。
託管期間,該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按照接管組的指導,開展託管工作。該事項不影響該行的日常經營和正常業務,不會對該行的經營管理和盈利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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