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10日表示,截至4月30日,*ST毅達、*ST新億、*ST華澤、*ST長生、*ST東南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證監會決定對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常德鵬指出,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內容,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依據。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推動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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