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佈《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對公租房免徵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增值稅,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