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新聞網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28日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和《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值得關注的是,新規對原提取、貸款政策進行了微調,包括騙提職工將被限制提取以及實施聯合懲戒,限制交易類和共有產權類住房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等。其中,租住公租房的職工每月可提取的額度為實際房租;違規提取的職工,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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