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消息,北京「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正式施行,這標志著今後在北京新購房的業主若發現房屋相關質量缺陷,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辦法明確,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缺陷保險」)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約定,對在保險範圍和保險期間内出現的因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緻的投保建築物損壞,履行賠償義務的保險。
辦法要求,北京市推行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製度。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内從事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工程的缺陷保險活動,及對缺陷保險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應當遵守該辦法。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新建住宅工程項目,在土地出讓合同中,將投保缺陷保險列為土地出讓條件,併要求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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