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海藍控股(02278-HK)公布,2019年4月22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儋州市人民政府有關收回該等土地發出之該等決定書作出其行政判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本集團在對行政判決提起之上訴中勝訴,而儋州市人民政府在對行政判決提起之上訴中敗訴,並撤銷儋州市人民政府有關收回該等土地發出之該等決定書。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之行政判決為終審判決。
2018年5月11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儋州市人民政府就無償收回位於海南省儋州總地盤面積約385,395.83平方米之該等土地(由五宗土地構成)發出之該等決定書;該公司日期為2018年7月24日之公告,內容有關該集團就該等決定書對儋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訴訟;該公司日期為2018年12月21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海南法院就行政訴訟作出之行政判決;及該公司日期為2019年2月26日之公告,內容有關該集團於海南法院就總地盤面積約113,349.30平方米之上述五宗土地的兩宗土地之行政判決提起上訴及儋州市人民政府於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總地盤面積約272,046.53平方米之其他三宗土地之行政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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