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證券交易所主席羅密歐·拉謝爾4月23日接受采訪時表示,“瑞交所將協助中國公司在瑞士發行存托憑證,反過來,瑞士上市公司將被允許在上交所發行CDR。我們討論的領域不僅僅只有股票,還包括債券、基金等資產類別。今天簽訂還是意向性的框架協議,目前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間表,還需要完善技術等等問題,比如中瑞雙方的會計制度不同。我們希望盡快啟動、推進相關工作,在未來幾個月能提供實際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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