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报道,澳門新修訂的《控煙法》已於今年元旦生效,新版控煙法規定,不准售賣電子煙,也不得進行廣告促銷;禁止吸煙范圍擴大至由主管實體劃定的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巴士站)10米范圍內,在禁吸地點吸電子煙同樣違法,將被罰1500元澳門幣。香港特區政府2月20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禁止進口、制造、售賣、分發、宣傳電子煙或加熱煙等產品,一經定罪將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半年。2017年10月,中國台灣當局有關部門就表示,將全面禁止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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