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報道,中國人民銀行4月16日公布的2019年規章制定工作計劃顯示,今年共有12個規章列入計劃,其中,7部為制定,5部為修訂。
7部在2019年制定的規章為《準備金管理辦法》《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規定》《儲蓄國債(憑證式)管理辦法》《個人金融信息(數據)保護試行辦法》《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其中,由央行牽頭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擬將符合一定條件的、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範圍。據了解,上述辦法遵循宏觀審慎管理理念,監管重點不僅是嚴把市場準入關,還強調要加強持續監管,包括嚴格股東資質監管、加強資金來源真實性監管、建立整體的資本充足率監管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強化關聯交易和整體風險管控,完善風險“防火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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