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卡姆丹克太阳能(00712-HK)公布,该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科信乃由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卡姆丹克清洁能源及陆克娅(代表余下原有股东)分别持有63%及27%。
于2019年4月,陆克娅建议无偿将其于科信的27%股权转让予町一。根据中国公司法第71条,卡姆丹克清洁能源(作为持有科信过半数股权的大股东)有权就其他股东(包括陆克娅)向任何其他人士转让科信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优先购买权,该公司有权但无责任优先收购陆女士所持科信27%股权。于2019年4月15日(交易时段后),董事会批准卡姆丹克清洁能源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优先收购陆克娅所持科信27%股权。
科信主要从事为电动交通工具制造商的电动交通工具(包括电动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及为锂电池制造商及储电公司的储电系统研发、设计、整合及销售锂电池管理系统及锂电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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