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意見稿》),並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擬規定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年度提取比例在1.5%-8%范圍內確定,且不得隨意變更。
《意見稿》中指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計提職工教育經費:以上一年度實際發放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年初一次性計算提取;以上一年度實際發放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逐月計算提取。上述計提方式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意見稿》指出,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年度提取比例在1.5%-8%范圍內確定,且不得隨意變更。企業職工教育經費連續三年(會計年度,下同)出現赤字或者結餘的,管理層應當提請內部決策機構批准提高或者降低提取比例。調整後的比例不得低於1.5%,可以高於8%但不得導致企業出現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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