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消息,4月9日,全國掃黑辦召開首次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佈《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首次明確界定「套路貸」,要求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
《意見》對「套路貸」概念作出明確界定「套路貸」,《意見》要求: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或者因實施「套路貸」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關係人自殺、死亡、精神失常、為償還「債務」而實施犯罪活動的,除刑法、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外,應當酌情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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