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小米集團-W(01810-HK)公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1749.15億元(人民幣,下同),按年上升52.6%,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利潤135.54億元,去年同期則錄得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438.26億元,每股基本盈利0.843元,不派息。
公告指,智能手機分部收入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806億元增加41.3%至報告期的1138億元,是由於銷量及ASP均獲大幅提升。報告期内,售出約1.19億部智能手機,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售出約9140萬部。報告期内,智能手機的ASP 為每部959.1元,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每部881.3元。ASP上升主要得益於隨著中國大陸智能手機市場消費升級及該集團優化產品組合策略的有力執行,中高端手機銷售在中國大陸市場中表現強勁。海外市場中,隨著在發達國家市場的智能手機出貨量日益增長,海外市場的智能手機ASP亦同比增長9.7%。
IoT與生活消費產品分部收入由截至2017年度的234億元增加86.9%至報告期的438億元,主要是由於智能電視和小米手環 、米家電動滑板車 及米家掃地機器人 等若幹熱銷生態鏈產品需求快速增長。智能電視及筆記本電腦的收入由2017年度的83億元增加118.4%至報告期的182億元。
互聯網服務分部收入由截至2017年度的99億元增加61.2%至報告期的160億元,主要是由於廣告及其他互聯網增值服務發展。MIUI的月活躍用戶數由2017年12月的1.71億人增加41.7%至2018年12月的2.42億人。
毛利由截至2017年度的152億元增加46.4%至報告期的222億元。智能手機分部毛利率由2017年度的8.8%降至報告期的6.2%。公告稱,為就獲取長期價值奠定基礎,該集團將選擇性地優先考慮更高增長而非毛利率,以獲得關鍵產品的市場份額。
此外,IoT與生活消費產品分部毛利率由2017年度的8.3%升至報告期的10.3%,主要是由於智能電視毛利率提高。互聯網服務分部毛利率由2017年度的60.2%升至報告期的64.4%,是由於毛利率較高的廣告業務收入佔比較大。基於上文所述,整體毛利率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3.2%降至報告期的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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