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發佈了《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實施外債和境外放款宏觀審慎管理。跨國公司可根據宏觀審慎原則,集中境内成員企業外債額度和(或)境外放款額度,併在集中額度的規模内遵循商業慣例自行開展借用外債業務和(或)境外放款業務。實行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完善準入退出機製;調整優化賬戶功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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