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冠中地產(00193-HK)公佈,買方(即該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已於2016年8月26日與賣方及賣方的一名保證方協定償付安排,據此(其中包括)一筆金額為118,004,145港元之款項已於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償還予買方。
於2019年3月18日,所有款項均已償還予買方,惟賣方及保證方已協定將於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償還予買方的38,004,145港元除外。
該等償付款項過往已於該集團財務報表「其他收益及虧損」入賬。因此,原預計於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收到之38,004,145港元將不會計入該集團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中。倘付款於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收到,該公司預計有關款項將計入該集團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十二個月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其他收益及虧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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