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英國國會下議院通過要求延遲脫歐期限。下議院以412票贊成、202票反對,大比數通過各歐盟尋求許可,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即是押後原訂3月29日的脫歐期限。國會在表決前先否決所有四個修正案,包括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脫歐期限最長只能延長至6月30日、由國會控制脫歐進程,以及尋求替代方案。
首相文翠珊據報將於下星期,將她提出的脫歐協議,第三次帶到下議院表決。若果能在本月20日,即下次歐盟峰會前,通過文翠珊現有的脫歐協議,政府將尋求延遲脫歐至6月30日,但如果遭到否決,政府將要尋求更大幅度的延期,但歐盟未必會接受。
文翠珊發言人表示,英國政府內閣大臣一致同意加倍努力,確保脫歐協議獲得支持,以落實英國脫歐全民公投的結果。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在社交網站表示,如果英國國內要重新思考脫歐策略,並尋求共識,他會在下星期布魯塞爾峰會,呼籲歐盟其餘27個成員國,對「長期推遲脫歐」開綠燈。有歐盟官員指,長期推遲脫歐,意味至少推遲一年。
盧森堡首相貝特爾表示,歐盟需要一個非常明確和詳盡的理由,才能同意將原定本月29日的脫歐磋商延期,「保持冷靜及飲茶」並非英國脫歐及未來數日的選擇。
法國總統馬克龍辦公室的官員表示,如果英國只是試圖重啟與歐盟關於脫歐協議條款的談判,法國將不會支持將《里斯本條約》50條的期限短暫延長。這名官員強調,爭取短暫延後脫歐以換取再次討論脫歐協議,並不可能,現時英國可以選擇無協議脫歐,或改變計劃,但現時未看到英國有改變脫歐計劃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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