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4家投資銀行,包括瑞銀集團、大摩、美林同渣打,並對佢地合共罰款近8億元,是歷來罰款金額最多的一次。瑞銀更被暫時吊銷為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一年。證監會指有關機構出任個別上市個案擔任保薦人時,未有履行應盡責任。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執法行動針對的是保薦人缺失,尤其是保薦人在進行首次公開招股的盡職審查時所犯的缺失。執法行動結果顯示,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高操守標準,因為這樣才能保障廣大投資者同維持香港金融市場廉潔穩健及聲譽。
他指出,有關執法行動向市場傳達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證監會毫不猶疑對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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