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獲悉,近日,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調研,提出要求:要切實強化行為監督,堅決守住監管人員禁止買賣股票的紀律底線。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買賣股票,這是紀律和法律的明確規定。要在以往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借用他人賬戶買賣股票的情況進行全面核查,要對此項工作盡快布置,對於發現的“大鬼”、“小鬼”、“內鬼”、“外鬼”嚴肅處置,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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