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3月8日消息,《財政部關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新上政府付費項目原則上應符合以下審慎要求: 1. 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污水、垃圾處理等依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表現為政府付費形式的PPP項目除外; 2. 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 3. 嚴格控制項目投資、建設、運營成本,加強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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