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消息,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召集相關企業舉行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徵求意見。與過去的政策相比,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規則發生了巨大變化。國家能源局根據是否需要補貼將光伏項目分為兩類,其中,不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由各省按平價低價項目政策組織實施,而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將不再設全年的總裝機規模,而是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下,由市場本身確定裝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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