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公布,向長江證券(香港)、海通國際證券及金利豐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在多個客戶賬戶內持有的若干資產,總價值為38.14億元。
證監會指出,該等客戶賬戶與一家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年度業績及年報內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資料有關,而該等資料相當可能會誘使他人進行交易。
據悉,該等公告與在2015年進行的某些集資活動有關,而該上市公司從中集資共38.14億元。據調查所得資料顯示,負責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受疑人為兩名上市公司高層,挪用上市公司於2015年集資所得的部分資金,款項達2.58億元,部分被挪用的資金存入了一間公司A,而公司A則持有上述被凍結的戶口,故相信有必要防止公司A、有關人士及/或他們有關人士操作及處理該等帳戶,以及保存該等帳戶內價值至少為38.14億元的資產,以待進一步調查。
證監會續稱,有關涉嫌市場失當行為的調查,並非以該等經紀行為對象,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該等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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