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交所2月15日消息,上交所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指引》。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上交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成立後、上市前,可以申請辦理場外份額轉托管至場內業務;上市前暫不辦理申購、贖回和場內份額轉托管至場外業務,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上交所上市開放式基金上市後的業務種類保持不變。各基金管理人應當了解並向基金持有人充分提示上述安排,避免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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