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15日報道,2月14日,海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幅度減徵相關稅費的通知》(簡稱《通知》),釋放減稅降費紅利,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主體活力。
《通知》明確要求各級財稅部門貫徹落實政策要求,對海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為小微企業)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徵「六稅兩費」:即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該通知的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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