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報記者獲悉,江西省印發《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按照中央授權的最大減免幅度實施江西省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充分釋放減稅紅利。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江西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8種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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