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發布《關於強化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內幕交易防控相關問題與解答》提出,上市公司應當於首次披露重組事項時向證券交易所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組事項後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證券交易所可以視情況要求上市公司更新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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